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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限制:每篇字數最少4,000字,最多6,000字(含文字方塊、註腳及章節附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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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資料:參賽者應填報「作品資料表」,並與作品電子檔併同送件,內文中不應出現足以辨識個人身分之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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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體例:中文直式橫書。(請參見格式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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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
參賽作品須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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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活動:
主管機關薦送心得寫作作品達3篇以上,得參加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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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
依「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及「年度推薦經典」區分三大領域評選,發給獎金、獎座,並由文官學院函請機關建議敘獎,獎勵內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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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3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獎座1座及記功1次。 |
(2) |
銀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3名,各發給獎金2萬元、獎座1座及嘉獎2次。 |
(3) |
銅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3名,各發給獎金1萬元、獎座1座及嘉獎2次。 |
(4) |
佳作獎:共取21名,各發給獎金6千元、獎座1座及及嘉獎2次。 |
(5) |
上列獎項得視參賽作品篇數及良窳情形調整各領域得獎獎項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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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活動:
依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分4組評比,依評審項目累計積分高者,評定為績優機關,獎勵內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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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名:各頒發獎座1座,記功2次。 |
(2) |
第2名:各頒發獎座1座,記功1次。 |
(3) |
第3名:各頒發獎座1座,嘉獎2次。 |
(4) |
優良獎:各頒發獎座1座,嘉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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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
公務人員參加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之作品,應經由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薦送參賽。各主管機關應於每年9月1日前薦送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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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活動:
各主管機關自參賽前一年度收件截止日次日起至參賽年度9月20日辦理閱讀推廣活動之成果,於參賽年度9月30日前填列「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成果評分表」,並檢附各項活動明細等相關佐證資料,送至文官學院參加評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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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於當年12月擇期公布得獎名單,另於隔年1月擇期舉行頒獎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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