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4 條第2 項規定。
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0 年3 月18 日公訓字第1102160083 號函修正發布之「初任各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管理才能發展訓練實施計畫」。
三、 保訓會104 年9 月21 日公訓字第 1042160755 號函發布之「各主管機關辦理初任各官等主管職務人員管理才能發展訓練注意事項」。
貳、 訓練目標
培育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具備策略性、創造性及宏觀視野之領導管理才能。
參、 訓練對象
本項訓練調訓近3 年陞遷之各官等主管人員,參訓對象以行政院暨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人員為主,如尚有參訓名額,得開放行政院暨所屬機關人員報名參加,以達訓練資源有效運用。
肆、 課程設計、訓練期程及時數配當
一、 課程設計強化政策管理、領導管理能力、及創新管理能力,並培育數位時代人工智慧技能之應用能力,俾造就優秀行政主管(課程如附件1)
二、 本項訓練之時數為31 小時,訓練依照課程單元配當,採分散式訓練於 9 月 19 日至 11 月1 日間擇週四、五上課,計 5 日,並以實體課程方式辦理。如遇天災、癘疫或突發事件,致無法進行實體課程時,則改採線上虛擬教室方式辦理。
三、 時數配當本項訓練時數為31 小時,包含:課程 25 小時(其中1 小時為數位課程)、反思與行動口頭報告6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