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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賄選人人有責

●檢舉賄選方式

一接→接近候選人。

二保→保存賄選人、事、時、地、物的賄選證據。

三打→一定要撥打檢舉賄選專線 0800-024-099撥通後請按4 (24小時,久久服務)。

四訴→起訴就 1/4 獎金,一審判決有罪再領 1/4。

五搞定→判決有罪確定,全額獎金都給你!

 

●檢舉賄選(i)注意

★是什麼人【人】

★在什麼時候【時】

★在什麼地點【地】

★用錢(百元、五百元或千元鈔票)或什麼東西【物】

★向誰買票及過程【事】。

 

●檢舉賄選得獎金

★查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1,500萬元。

★ 查獲立法院立法委員、正、副院長、直轄市市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1,000萬元。

★ 查獲前候選人以外之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50萬元。

★ 查獲前候選人或候聘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五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依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設置辦法所設置之負責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100萬元。